发布者:北京环赢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年03月22日 182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2018年7月2日,沈某某入职公司,担任运营部部长一职,管理销售运营部,2020年3月1日公司单方面对沈某某下达停工待岗通知,但沈某某发现其他同事均正常上岗工作,沈某某与公司沟通无果。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无任何沟通的情况下恶意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支持了沈某某要求支付的工资差额,总计6万多元,并裁决公司为沈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办案过程:律师接受本案当事人委托后,查找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现当事人对于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的过错认定不够清晰,为了最大限度的为沈某某争取权益,承办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当事人核实了与公司纠纷的相关细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当事人应得的工资和补偿。之后,再向法院起诉
律师建议:在实践中,承办律师经常发现一些当事人在自己处理与公司纠纷的过程中,在捍卫个人利益及计算赔偿金额、证据收集等方面往往出现错误,导致最终不能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足额的赔偿或者工资,应尽早请律师介入,可以最大程度维护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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