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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辖权

发布者:胡艳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724人看过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犯罪。

1、本法第一款规定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变通性或补充性的规定,从而不全部适用刑法;

(3)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体包括:

(1)我国的领陆、领水、领空和领水的底土;

(2)悬挂我国国旗的船舶和航空器,但是不包括国际列车。注:船舶、航空器可以是民用的,也可以是军用的;可以是在运营中的,也可以是停止使用的。

(3)行为与结果均发生在我国领域内,适用我国刑法;

仅行为或者仅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也适用我国刑法;

仅行为的一部分或者仅结果的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的,也适用我国刑法。

在未遂犯的场合,行为地与行为人希望结果发生之地、可 能发生结果之地,都是犯罪地;

在共同犯罪场合,共同犯罪的行为或者共同犯罪的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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