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立案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执行书一分〔每位申请人要在申请书末处亲笔签名,申请人若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名〕。见附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案件审结情况表或生效证明一份。
4、一、二审判决书或其他法律文书复印件各三份。(要出示原件)。
5、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6、提供被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7、(附件) 交通事故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万某,身份证:
委托代理:何焕明,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13822292261
被执行人:屈某,
住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被执行人:肖某,男,1975年5月9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湖南省祁东县
请求事项: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屈某与肖某连带履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0)穗中法民一终字第3XX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要求支付赔偿款180000元。
事实予理由:
上列当事人间,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起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贵院经审理作出(2010)云法民一初字第1XX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肖祥林不服此判决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业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26日作出(2010)穗中法民一终字第3XX7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各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生效,且调解书确定的原审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已履行了全部义务,而被执行人只履行了部分给付义务即仅支付了6万元人民币。剩余180000元已超过了履行期限,经申请人及中院经办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拒不遵照调解书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