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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内容

发布者:任莹旭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705人看过

协议离婚制度是我国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分割处置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离婚协议书是双方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内容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三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是一方享有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费用的多少,支付的方式等。以及另一方探视权的行使方式等。财产分割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共同债务如何清偿。因此离婚协议既包括人身关系又包括财产关系。

办理离婚登记后,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是不允许双方随意改动或者反悔。所以,签订离婚协议时,要保持理智。另外离婚协议条款约定不要过于宽泛,不明确不具体。例如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约定:双方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具体怎样分割、共同财产有那些、分割到谁的名下,都是模糊不清,很容易产生分歧。当对离婚协议的理解产生分岐,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这样就失去了离婚协议当初的目的。因此,对于复杂的离婚协议还是请律师起草或审核,防备将来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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