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劳动合同法则开始实施时,由于当时社会舆论的关注,绝大部分公司都与企业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由于温水煮青蛙的关系,这几年由于社会关注度的降低,企业的决策层不是很重视了劳动合同问题。由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一定的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是否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有人跟进做这项工作。大一点的企业管理相对比较规范,会有人跟进处理这些事情。
小企业相对就不会那么规范了。最近处理的几起劳动争议案件,都是涉及到这个问题。用人单位只管入职时签合同,以后的事情就没人管了。这里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有:是否存在自动续签劳动合同的说法。入职时签的有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没有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否会产生法律上的自动续签的效力?答案是否定的。合同到期之后,如果没有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视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到期日的第二天,用人单位如果还在使用员工,就会产生未签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因此,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重要,期满后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也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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