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们,婚内婆家给你的“补偿”,你可千万别当真!那可能分分钟就能变成压垮你的巨债,把你拖入深渊!
最近上海徐汇法院的一个案子,刷爆热搜,看得人脊背发凉——650万购房款,前一秒是公公的“安抚礼”,后一秒就变成父子联手坑儿媳的“陷阱”。
小唐和小谢2020年你结婚,怀孕后,小谢才意外发现,自己的丈夫小唐,竟然早有过婚史!他从头到尾刻意隐瞒!更离谱、更伤人的是,小唐还是满心怀疑,小写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逼着她去做亲子鉴定。那种屈辱和心寒,可想而知。虽然后来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孩子确确实实是小唐的,但是伤害已经造成,小谢的心,早就凉透了,绝望到想打掉孩子、火速离婚。
就在这时,公公老唐跳了出来,一副“明事理”的模样,主动提出“补偿”——分三次给小谢转了650万,转账备注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写着“购房款”,直接打进了小谢的个人账户。他哄着小谢用这笔钱,买了一套学区房。
小谢以为,公公是真心想弥补,她压下了心里的委屈,想着为了孩子,再试着相信一次,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孩子刚生下来3个月,小唐就率先提出分居,紧接着就闹起了离婚。而前一秒还对她和颜悦色的公公老唐,瞬间翻脸不认人。他直接把儿子、儿媳一起告上了上海徐汇法院,手里攥着一张借条,一口咬定,当初转给小谢的650万,根本不是什么购房补偿款,而是借款,要求小谢和小唐一起偿还。明眼人一看就懂,这就是典型的“离婚前临时补借条”,是父子俩早就商量好的,想让她净身出户,还要背上650万的巨债!
他们以为,凭着一张伪造的借条,就能颠倒黑白、算计成功。可他们忘了,法院判案只看证据。最终,上海徐汇法院依法驳回了老唐的全部诉讼请求!
现实中,这样的恶心事,真的太多太多。只要一闹离婚,各种虚构的债务、恶意的诬陷、无耻的抹黑,就会层出不穷。作为从业十余年的婚家律师,沈律师今天就说明白夫妻共债,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怎么不背黑锅?大家一定要收藏好。
第一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有“共同借款合意”
夫妻共同债务,最核心的一点是:夫妻双方都知道、都同意、都签字,或者在事后进行了追认。
那张650万的借条,从头到尾只有老唐和小唐两个人的签字,没有小谢的任何痕迹。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小谢知道这笔钱是“借款”,更没有证据证明她同意借这笔钱、愿意一起偿还。没有共同合意,就绝对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点:父母出资买房,默认是赠与
按照司法界的主流观点,父母给子女结婚、买房出资,在没有明确的书面借条、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前提下,法律上一般默认为是“赠与”。因为绝大多数父母出钱,都是为了小家庭的安稳,是亲情的支持,是代际的传承。
所以,你要是主张这笔钱是“借款”,那你就得拿出铁证。老唐转账时,备注清清楚楚写的是“购房款”,没有任何借据,没有约定利率,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全程没有提过“借款”两个字。这就属于证据不足。
第三点:事后补的借条没用
借条是什么时候签的,完全可以鉴定出来。这对父子在儿子婚姻破裂的时候,私下偷偷补签一张借条,这种行为,属于事后串通伪造证据,这样的借条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一分钱的约束都没有!
说到这儿,沈律师必须跟大家说一句,我自己就办过一起几乎一模一样的真实案件:男方父母出资200多万,给小两口买房,当时口头说得好好的,“这钱是给你们买房的”。可一闹离婚,男方就偷偷和自己的父母补签了一张借条,硬说是借款,想让女方一起背债,算计女方的财产。最后,我就是依据上面这三条法律逻辑,拿出扎实的证据,帮我的当事人彻底打掉了这笔200多万的虚假债务。
所以,姐妹们,一定要记住:离婚时,突然冒出来的“出资借条”,大概率都是无效的!法律永远站在正义和事实这一边,任何心机、任何造假、任何算计,最终都会被法律戳穿,都会自食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