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购房压力或者出于通货膨胀的考虑,很多购房者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近几年由于一些影响,很多行业遭受重创,众多购房者因难以获得稳定的收入,导致断供现象频频发生,由此引发了大量的法律纠纷。
2020年7月5日,家住长春市的王先生在遍访各处楼盘之后选中了心仪的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以首付加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随后,王先生在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了三方《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王先生以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剩余房款,开发商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在王先生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该笔贷款。同时,合同约定银行享有案涉房屋的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权预告登记。随着影响的愈发严重,王先生的经济收入受到严重的影响,经过银行的多次催收,王先生无力偿还剩余的按揭贷款。
2021年7月18日,银行向开发商发出代偿告知函,开发商在接收到该函后,代王先生偿还了贷款本息以及有关的费用。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开发商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要求王先生返还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判决结果是法院支持了开发商的全部诉讼请求。在本案中,王先生因为无力偿还按揭贷款,不仅需要返还房屋而且还需要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承担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在此,吉林雅成房产律师提醒大家,在申请大额住房按揭贷款时,贷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未来还款能力做出正确判断,避免“冲动消费”,还要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客观的预测,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和还款方式。因为一旦办理贷款后,也就意味着开始承担还款义务,等到还不起的时候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吉林雅成律师事务所 段酉钰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