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希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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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失信,将会受到哪些强制执行的措施?

作者:严希勇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43次举报
俗称的老赖,法律上称为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符合相应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近几年,为了解决执行难的问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更加严格全面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措施,我们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了总结:


一、一般财产的强制执行
1.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不动产;
2.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3.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等动产;
4.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股权;
5.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股票: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特别是可流通股票;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俗称三板)股票;

6.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存款;
7.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仓单、提单对应财产;
8.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基金份额;

9.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债券等其他有价证券;
10.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金银等贵重金属;

11.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矿产权益;
12.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13.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

14.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法院裁判权益;
15.
其他有较高变现价值的财产;
16.

凡被执行人名下之财产均可执行(特殊情况、特殊标的除外)。


二、部分特殊标的强制执行

1.

执行唯一住房。

2.
执行无证房产。
3.
执行被执行登记在他人名下之房产。

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执行法院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办理查封登记。对被执行人未办理过户的房地产强制过户后进行执行。

4.
执行在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
5.

执行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厂房及厂区内的办公楼、宿舍等财产。

在不改变租赁合同前提下,在处置前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后可不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进行现状处置


6.
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屋。

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屋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就该房屋是否可转化为有证房屋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


7.
执行预售商品房。

被执行人已将房款全部支付给开放商(被执行人自付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银行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前对银行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的商品房预售情形下,预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预查封后,开发商或被执行人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除合同的,不得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执行预售房产


8.
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9.
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

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10.
执行离退休人员离休金或退休金。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


11.
执行住房公积金。

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12.
执行与案外人(含配偶)共有的财产。
  • 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存款、股权(股份)、金融理财产品等,婚后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单方名下的房产、车辆以及婚后登记在被执行人和其配偶双方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

  • 登记在被执行人及其他人名下的共有财产以及登记在案外人名下但案外人承认属于被执行人财产或同意作为被执行人财产接受强制执行的财产。

13.
执行子女名下财产。
  • 对于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与其收入明显不相称的较大数额存款,登记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单方名下的房产、车辆或者登记在被执行人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等,执行法院可以执行。

  • 执行未成年子女来历不明巨额财产。

  • 执行负债期间以子女名义购买的财产。

14.
拍卖被执行人手机号。
15.
执行财付通内之财产。

腾讯成立了专门的部门对接法院执行,外地法院可以委托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或者派员前往腾讯公司进行执行。


16.
执行支付宝内之财产。

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予以查封、冻结、扣划。

17.
执行抖音等网络平台内财产。
三、特殊行为禁止

1.

禁止出境。

人民法院对中国公民可根据通报备案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控制出境的措施,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境。


2.
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车辆上高速。

被执行人的车辆上高速,将被现场扣留,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


3.
发布限驾令,限制驾驶非营运小汽车。
4.
冻结驾驶证,限制驾驶证年检。

让一些靠吃饭、靠生活的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5.
坐火车出行将被人脸识别锁定。

利用人脸识别系统,实名制售票查询系统,实名制进站核验等系统,精准查找、临时控制被执行人,及时通知并移交相关法院执行局。


四、全方面限制措施

1.

限制高消费。


  •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 旅游、度假;

  •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2.

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


  • 设立金融类公司限制。

  • 发行债券限制。

  • 合格投资者额度限制。

  • 股权激励限制。

  • 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限制。

  • 设立社会组织限制。

  •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等。

3.

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


  • 获取政府补贴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 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 获得政策支持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获得政府补贴,在审批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方面的政策。

4.

任职资格限制。


  • 担任国企高管限制。

  • 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

  • 担任金融机构高管限制。

  • 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

  • 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

  • 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

  • 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

  • 入伍服役限制等。

5.

准入资格限制。


  • 包括海关认证限制。

  • 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

  • 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限制。

6.

荣誉和授信限制。


  • 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限制。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荣誉限制。

  • 授信限制。 

7.

特殊市场交易限制。


  • 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限制。

  • 使用国有林地限制。

  • 使用草原限制。

  • 其他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限制。

8.

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9.

限制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从业人员招投标活动。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活动、评标活动、招标从业活动。 


10.

限制支付宝,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

2015724日,最高法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授权第三方商业征信机构通过互联网联合信用惩戒。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去哪儿旅游、我爱我家相寓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


  •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等金融行为;

  •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列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产品等;

  • 限制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

  •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互联网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费行为。 

11.

限制网签备案等不动产交易行为。


  •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房屋司法拍卖、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并采取信息互通和共享等措施。

  •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  


12.

限制开立新的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账户。

  •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开立新账户;

  •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专类账户额度进行限制;

  • 醒目告知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内容;

  • 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办理基金、理财类的到期回款账号变更业务。 

13.

对被执行人账目进行审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认为其有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情形或者其股东、出资人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的,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审计机构对该被执行人进行审计。 


14.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失信被执行人未清偿完毕债务,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五、方便快捷强力执行行为

1.

网络快速查询及执行查控。

20163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协作内容:

  • 信息共享。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共享执行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司法审判信息;
  • 查询反馈。公安部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反馈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被执行人出入境证件及出入境信息、被诉讼保全被告的出入境证件信息以及被诉讼保全被告、被执行人的车辆登记信息等;
  • 限制出境。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出境;
  • 查控车辆。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找、冻结车辆;
  • 查找被执行人。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 

2.

每六个月查询一次财产。

终结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3.

将身份证、护照等所有法定有效证件全部关联捆绑进行惩戒。

4.

总对总查询婚姻登记信息等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政部通过网络专线实现共享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低保信息(包括家庭收入信息)、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涉婚姻和涉社会救助对象收入财产的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社会组织)名单信息等;同时民政部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社会组织加强管理,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六、全面曝光措施

1.

设立专门平台全面曝光。

地各有关部门搭建省级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有条件的市县级有关单位,也要探索搭建本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 

2.

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有关网站、移动客户端、户外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供公众免费查询。
根据联合惩戒工作需要,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推送名单信息,供其结合自身工作依法使用名单信息。
对依法不宜公开失信信息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要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依纪依法处理。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受惩戒情况等公之于众; 

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社会不少企业信息查查网站和APP,比如企信宝等均能查询到企业的失信信息。 

4.

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目前各地个法院均采取了部分措施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其他手段对失信人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5.
部分地方在公共场所(比如火车站、各商业广场等)通过大屏幕轮番播放当地失信人名录。 
6.

失信被执行人在今日头条APP弹窗。

全国已有三千多家各级法院部门入驻今日头条,涵盖了31个省市自治区,且全面覆盖到地市、区县法院。 
7.

APP标注失信被执行人号码。

通过“360手机卫士”APP协助法院以电话号码标注的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布。将进一步提高执行威慑,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进而维护并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8.

失信人彩铃措施。

七、其他限制

1.

通信限制。

2017年,山东张店区人民法院向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通信公司予以协助执行,在全国率先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通信限制。

2.

执行中手机定位。

通过手机定位锁定被执行人,提高执行的效率。

3.

通过支付宝等收货地址查询被执行人住所。 

4.

失信被执行人可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5.

跑到国外亦将被追责。

6.

公告悬赏提供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7.

执行悬赏保险。

申请执行人可以购买保险并进行悬赏,一旦有人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执行成功,保险公司将承担举报人的悬赏金。
八、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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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希勇律师,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现从事公司法务、股权并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0
  • 擅长领域:公司法、法律顾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