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要在有关法律文件上签名、盖章、按手印。签名、盖章、按手印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一、关于签名。
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与人格的形式表现。作为一个法律主体的公民签名时应注意以下3个问题:
1、有人除了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外,可能还有其他名字,例如:小名、乳名、别名、昵称、曾用名等。从法律的角度来考虑,使用法定姓名之外的其他名字可能会引起争议,法官会要求当事人进一步证明名字与行为人等同。
2、现在社会上流行艺术签名,一个识别不出字眼的艺术签名又怎么能在法律上证明行为人的身份?因此,清晰可识别的签名是在法律上证明行为人身份的必备要素。
3、一个公民在签名时最好不要用铅笔,因为用铅笔签的名字不容易保存而且还很容易被涂改。也尽量不要使用马克笔、水彩笔等笔尖较软的笔来签名,因为用这些笔签名无法反映书写人的笔力运用和细微笔画的书写习惯,在做笔迹鉴定时不易进行认定。
二、关于盖章。
在民事活动中,与签名相比,盖章在法律上的风险要大些:
1、如果私章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登记就不具有公信力;
2、私章是与人分离的,而签名因每个人的笔迹有别于其他人而“字如其人”,因此在法律文件上盖下的私章是否代表当事人本人的意思表示很难确定;
3、私章容易被伪造,当事人可能因此主张对方所述事实完全与己无关。
三、关于按手印。
按手印,在现代社会,公民一般不会单独使用,除非当事人不会写字。按手印的好处在于:可以明确当事人的身份。
签名是公民个人自然的书写流露,是公民个人真实意思的体现。但也有行为人事后不认可他人代签的情况。而按手印虽凭肉眼不易识别,但只要做司法鉴定就可以识别,从而确定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综上所述,最靠谱最有效最慎重的确定当事人身份的方法是:签名与按手印结合使用【即:签名+按手印】。因为签名与按手印相结合能互取其长,互补其短,是规避风险的最佳实用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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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一人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