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说走个账,给我 500 元好处费,没想到触犯了刑法。” 青年李某明知朋友资金来源可疑,仍帮忙将 10 万元赃款转入多个账户,最终因洗钱罪被判有期徒刑 1 年。
根据《刑法》第 191 条,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账套现等行为,均构成洗钱罪,最高可处 10 年有期徒刑。现实中,不少人因贪图小利,帮助他人 “过账”“走流水”,却不知这些资金可能来自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最终沦为犯罪分子的 “帮凶”。
普法提示:切勿随意出借银行卡、手机银行账户,也不要帮陌生人或可疑人员转账、套现。若有人以 “高额回报” 为由让你协助资金转移,务必提高警惕,及时拒绝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王宇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