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朋友私信向我咨询,账户被冻结一段时间后,突然显示账户里面的钱不见了,是怎么回事?这里我结合我们办理的成功案例为大家讲解一下。
几月前,投资虚拟货币的张先生找到我团队,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湖南某地的公安冻结后,联系公安机关后得知,是因为出售虚拟货币时收到的付款中有一笔11万多元的资金涉及电信诈骗,自己因为疫情的原因没有及时前往当地进行处理,不想四个月后,偶然的一次查询,发现账户内的500余万资金不见了,这是怎么回事?又应该如何处理呢?
遇到类似的情况不要着急,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联系银行,一般是前往柜台,查询具体划扣的部门。这里面也分几种情况,不要想当然的认为哪里冻结就是哪里划扣,也有中途换了冻结机关和办案单位的情况也经常出现;甚至我们还遇到过因为自己账目比较乱,理清后发现不是被划扣的情况,所以一定要去柜台问清楚(此前的文章已经说过很多次,如果银行说查不到,那就是银行业务员的工作能力不行或者不愿意给你查询,可以进行投诉,是一定可以查到的)。
2、查询到划扣的部门后,分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来说,结合我们以往遇到的情况,划扣部门主要是公安机关和法院两个部门。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刑事涉案资金的处理,法院是唯一有权的机构。但是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各地的公安机关都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案,也有擅自划扣的情况出现。
如果是公安机关冻结后又自己进行划扣,已经明显违法,可以直接联系办案单位,问清理由后进行投诉;
如果是法院划扣,问清划扣所依据的理由及文书编号,并继续向法院查询具体执行划扣的法官,要求说明理由。实践中,公安机关委托法院进行划扣或法院自行划扣的情况占绝大多数。
3、提出执行异议。对于法院的划扣,法官的解释一般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依据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另一种是公安机关的委托,无论哪种情况,都属于刑事涉案财产的执行,根据法律规定,都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申请。
法院对于执行异议的审查,主要是看法院划扣资金是否有充足的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是生效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书中有明确的涉案资金的认定并进行追缴,法院才有权进行划扣,但是对于涉案资金的认定及追缴,不同的执行法官又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造成了实践中的不同处理情形。
对于已被法院划扣的资金想通过执行异议追回,实践中难度也很大。我们办理的多起案件中,有的是执行法院维持后,通过向上级法院申请复核追回,也有通过申诉途径追回,很少有只申请一次执行异议就追回的情况,各位遇到此种情况,可以依据我的文章自行进行处理,条件允许,最好委托律师进行申诉,成功的概率会大大提高!
最专业的账户解冻刑事团队,欢迎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多多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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