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名广场舞大妈畅跳神曲《小苹果》,夹杂着水泥、石子的细沙突然从高空撒落,有的大妈避之不及,肩部被砸伤。这一幕发生在4月14日20:30许,合肥市宁国南路中振和润华府小区住宅楼外的停车区。事发后,方女士等大妈报警称,她们在此跳广场舞已连续三天遭袭。“之前楼上泼脏水,如今抛下来的东西足以致命。”
14日19:15,方女士和舞友们来到该小区停车场,打开音箱,踩着《小苹果》的步点畅跳起来。“8点半左右,我身边的贾姐突然啊地一声,捂住肩头。”方女士看到对方痛苦倒地,身上被夹杂着水泥和细石的细沙砸中。“其他舞友也被砸了,大家抱头跑开。”王女士说,即便这样,这种“细沙雨”下了足有近三分钟才停。
20:50许,一些挨砸的舞友与小区物业发生争执,方女士报警,民警赶来平息纠纷时,贾女士左肩被砸出巴掌大小的紫色清淤血块,被送往医院诊治。
顶着高空抛物跳舞,即便危险,方女士等大妈们却不肯轻易挪地儿,“人活一口气,我们要等到抛物人员道歉才会离开。”
当日14时许,记者对该小区1号楼5层至18层中的30家住户做了走访,没有一户承认曾往楼下泼水、撒细沙。
谈到作息是否受到影响,6成的受访住户表示,“广场舞大妈不仅影响到他们休息,还影响孩子做功课。”甚至有住户对高空抛物者表示“理解”,“小区不是公共场所,业主花钱买房,如果想寻求一片安静,物业都无法保障,只能自己捍卫了。”居民张先生说。
目前,辖区派出所正进一步调解处理此事。
责任主体
本案中,业主在建筑物中抛高空抛物掷物品,明显是故意行为,有人指证或者有相关证据证明(如摄像)是哪些业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果出现人员伤亡等严重情形,实施高空抛物的业主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补偿责任是受害人实际损失的50%。
怎样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
(一)损害发生时,证明人不在该建筑物之中;
(二)损害发生时,证明人所处建筑物位置无法实施该特定行为;
(三)证明人无法完成该行为;
(四)证明人实际没有致损之物。
建议
1.高空抛物属侵权行为,如故意为之,严重者可致人死亡或严重的人身伤害,如有人指证或者被查出,则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2.如生活区域被干扰,如噪音污染等,业主想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须通过合法的途经,切不可以身试法。
3.受害者,在受到侵害时须第一时间报警,或者有证人作证,以防权利得不到保障。
相关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第八十五条、八十七条
《侵权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