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男性离婚后,重建家庭,由于前妻的户口一直不肯迁走,村中分红一直她领取,现任妻子虽然挂靠了侄子户口,但无法领取分红。“之前离婚办了手续,但是没有考虑到迁户的问题。导致现在妻子没有分红,非常不公平。将来还要定死股,就更加不公平。居委的意见是要双方自愿,但是前妻不肯。该以什么合适的渠道解决那?
一、一般办理离婚有两种途径:
1.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内就户籍转出问题约定清楚,这样对方违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离婚后诉讼到法院,法院会支持。
2.通过诉讼离婚的。诉讼中对于户籍的问题可以在诉讼请求中提出,要求法院在判决时一起解决。
二、如果一直无法迁走,能申请强制执行吗?需要找到哪些部门走哪些渠道?
一般找当地的户籍部门咨询,看怎么处理。如果对方没有户籍落户地的话,要强制执行比较难。
三、提请诉讼的话,要从哪里做起?需要准备些什么?
关于户籍及分红属于身份关系案件,一般是需要确认前妻是否是本村村民,另外他原来的户籍是哪里的,咨询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处怎么处理离婚后的户籍问题。婚姻法对于户籍方面的并没有规定。
因为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农村村民股份分红,是一种身份权利的分红,建议带着结婚证还有离婚证去村里的股份社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如果不予变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诉讼建议找律师办理。
作者:刘金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