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梓庭律师网

以细微之处见真知的理念

IP属地:江西

黄梓庭律师

  • 服务地区:江西-赣州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6:00-23:00

  • 执业律所:江西秦风(赣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807077873点击查看

A与于都县XX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一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者:黄梓庭|时间:2020年06月12日|26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A与于都县XX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一审行政裁定书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7)赣0702行初163号
原告A,男,汉族,1968年1月20日生,住赣州市于都县,
委托代理人A,江西XX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于都县XX,
住所地赣州市于都县,
法定代表人A,系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A,系该单位职员,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A,江西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原告A诉被告于都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强制一案,原告于2017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于都县城市管理局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A撤回对被告于都县城市管理局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A承担,
审 判 长  林 丁
人民陪审员  张如铂
人民陪审员  钟 榕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俞XX
  • 全站访问量

    35345

  • 昨日访问量

    1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黄梓庭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