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百伦(天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哪些案件归劳动仲裁院管辖?

发布者:张强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445人看过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