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进行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中应注意那些事项呢?
一、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二、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必须见证人在场见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四、遗嘱内容不能违反社会公德,如将财产遗赠给小三,遗嘱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若处分了他人如配偶一方的财产,遗嘱无效。
六、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因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七、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的,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八、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精神病人或老年痴呆症患者所立遗嘱应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