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媛律师

  • 执业资质:1350220**********

  • 执业机构:北京昆泰(厦门)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发布者:张媛媛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530人看过


咨询内容:


张律师好!我的父亲和继母于2017年初登记结婚,那时,我刚满16周岁,正在读高中。我和他们在一起生活,平日里关系相处融洽。2019年6月,继母意外身故。此后,因遗产分配产生了纠纷,继母的父母和女儿都认为我对继母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所以没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我和父亲非常不服气,打算到法院起诉解决,要求依法分割继母的遗产。起诉前,我想向您咨询一下,继子女是否有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



张律师回复:


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您咨询的问题是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司法实践中,法官判断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标准是看二人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这里面的“抚养”应考虑两层含义,即继父母对继子女在物质上有帮助以及他们彼此在情感上有交流。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以赡养继父母为前提条件。如果您受继母经济上的供养,在生活上受到其扶助、教育,被法院认定为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无论是否对继母履行赡养义务,均有权继承其遗产。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