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您好!我刚结婚的时候,是单位的销售主管。后来,随着孩子的出生,老公工作越来越忙,我便主动申请调到行政岗位,收入降低了很多。但考虑到能够照顾家庭和孩子,老公能够安心工作,我的付出也是值得的。转眼间十年过去了,我已经35岁了。最好的青春年华本应该用来拼事业的,结果,却放在了家庭和孩子的身上,心有不甘,还有些担心。虽然我们夫妻感情目前没出现问题,但是,我担心,一旦离婚,我将失去保障。可能是人到中年,有了危机感。张律师,我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给自己一份保障?
女士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我所理解的您想要咨询的问题是,如何预防婚变所带来的损失。一旦遭遇婚变,双方都会产生一定的损失,包括财产上、精神上、情感上的损失。然而,法律保障实际上是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以弥补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行为。 我国《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根据这条法律的规定,如果您想在离婚后得到男方的经济补偿,必须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第一,双方已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第二,请求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包括您在内的大多数人都不满足第一个条件。 其实很简单,可以和男方协商签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各自的财产范围、收入归属以及各自收入用于家庭开销具体数额等。如果男方不同意签协议或者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签,那么,我建议您重新考量自己的付出与回报的性价比,进而做出新的选择。女士,安全感不是法律能够赋予您的,自己保障自己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