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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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昆泰(厦门)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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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独生子,女方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吗?

发布者:张媛媛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705人看过


咨询内容:


    张律师您好!我是一位无助的母亲,请求您的帮助。我和孩子的爸爸结婚六年,性格不合,经常因为琐事吵架,感情已经破裂。我们都不想再继续生活下去,在财产和债务方面也没有纠纷。唯独在孩子的抚养权上争执不休,离婚协议迟迟没有达成。我们的儿子今年4周岁。由于孩子爸爸是家里的独生子,因此,爷爷奶奶及全家人都非常看重我儿子。张律师,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我是否应该放弃孩子抚养权?



张律师回复:


   女士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关于您孩子抚养权问题,我的回复如下:

    第一,如果您无法和男方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介入调解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是我国《婚姻法》第36条的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二,您的儿子已经超过两周岁,法官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上,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着重考虑孩子从小主要由谁带、双方各自工作的稳定情况、离婚后各自的居住环境、是否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嗜好、各自父母是否愿意且有能力帮忙照顾孩子等等。

    第三,温馨提示: “男方是家里独生子”并不是法官判定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因素。我执业多年,办理过多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女方在争取抚养权方面往往占有一定的优势。所以,如果您不是心甘情愿地将孩子交由男方抚养,建议不要轻易放弃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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