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遗产继承的问题。自从我母亲2010年因癌症去世,我父亲一直一个人生活。2019年3月,我父亲在旅途中结识了林女士。他们彼此合得来,愿意共度余生,决定下个月领证结婚。作为子女,我支持他们的选择。我想了解的是,我母亲去世后留下的遗产,我的继承权会不会受到影响?如何才能保证不受影响?
女士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您要咨询的问题确切的表述应该是,您父亲再婚行为是否会减少您继承母亲遗产的份额,以及如何保证您的继承份额不减少。 您父亲的再婚行为对于您最终的继承份额确实存在影响的。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您的外祖父外祖母已经去世,那么您母亲去世后遗留下来的合法遗产,您和您的父亲各自的继承份额为50%。如果您父亲不再婚,且您的祖父祖母已经去世,那么,他所继承的50%的遗产份额在他去世后必将由您一人继承。但是,如果他再婚,他的法定继承人变成了二人,您的继承份额则减少了一半。 为了保证您父亲再婚后您的继承份额不减少,可以采取如下两种方式:第一,劝说您的父亲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确立您为唯一继承人。第二,与您的父亲协商,再婚前,您父亲放弃继承,由您全部继承,并做公证。然后,房子过户到您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