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映花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35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近日,律师收到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的判决书,尽管对方咬定房子是母亲和姨妈共同投资购买,只是通过儿子的账户付款,妄图认定涉案房屋为其个人财产。但在律师的努力之下,法院最终判决涉案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不存在有效遗嘱的前提下,应按法定继承对遗产予以分割。
案件经过: 夫妻俩婚后共同购有一房,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丈夫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婆婆和姨妈主张该房是她们姐妹投资购买,应属于她们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婆婆提出多次自己转款给儿子的记录,姨妈也提出转款给外甥的记录。婆婆和姨妈认为儿子没有钱购买房子,认为是其奶奶给的钱。并要求提供的已故的儿子的几个银行账号的流水记录。 对此,家理律师通过仔细分析多张银行流水记录,发现早在买涉案房子之前,也就是结婚之前,丈夫就已经给母亲转过款用于购买其单位集资房,并发现奶奶给孙子转款有的发生在奶奶去世前。通过调取奶奶的公证遗嘱证实奶奶把其遗产赠给孙子。办案中,还发现丈夫和前妻所育儿子名下的某张银行卡是丈夫控制,去世当天有大额存款。对于当事人来说,属于意外发现,立即申请追加诉讼请求。 通过仔细研判,律师认为房屋的所有权是夫妻共有财产,要求分割房屋和银行存款。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律师的意见,认定房屋的所有权是夫妻共有财产。关于银行卡余额,法院没有同意追加诉讼请求,当事人对此进行另案起诉。
律师点评: 遗产继承案件往往涉及当事人比较多,案件材料繁杂,专业律师擅长抓住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核心,干脆利落地推动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