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映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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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专职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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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案结事未了!---诉讼请求没写好

发布者:林映花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23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这里主要谈继承案件的房产分割问题。

现实中,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之一不配合继承就需要上法院依法解决。法院判决书下来后,凭判决书进行房产分割。

但是,这里笔者就遇到判决书下来了,房子还是无法实际分割。这里主要讲如何预防这类问题发生的一个方法,就是写好起诉状的诉请。

结合自己办理的一个案件,分享如下。

被继承人的第二任妻子和孩子A起诉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被继承人名下的一套房子。原告的诉请是这样写的:“判决原告对被继承人名下的xxx房子享有2/3份额”。笔者代理被继承人的前妻的孩子B参加诉讼。本案被告最主要的证据是一份遗嘱。对这份遗嘱的是否合法有效是本案的最大争议点,但是不是本次文章的重点。关于遗嘱的写法,笔者以后再分享。后来,经过律师的专业努力,法院认可了遗嘱的有效性,但是还是酌情分给了A少量的份额,判决主文这样写:“被继承人名下的xxx房子的产权由A继承15%份额,由B继承85%份额。”

判决生效后,A一直想要B支付相当于判决认定份额的钱,但是B一直不给,A也就没拿到一分钱。A后来想通过执行来卖房分钱,但是这份判决书判决没有明确的给付内容,不能作为执行依据。所以,A想分割房产的事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为什么会出现A这种案结事未了的结果呢?其实问题就在于A的诉请没有写好。

A应该在诉请中明确多少份额,然后明确按份额支付的多少具体的款项,即起诉状要展示完整的可执行继承方案。

如原告的诉请是继承房屋,同时愿意对其他继承人的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又如请求法院判令其他继承人对遗产的交付有协助义务。如果不协助,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写这个诉请,将来执行还是会有麻烦,因为法院只是确认了分割,遗产不会自动分配到位的。

专业的事情找专业的人来做,说的是对的!

林映花律师,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英语六级。2017年开始从事专业法律相关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南宁
  • 执业单位: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20********5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侵权、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