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王某受老乡“老王”的邀请,到珠海跟澳门玩,实际上,“老王” 从事赌场换汇业务。玩几天老王就给王某介绍接送车的轻松工作,一天的报酬是200-300元,从停车场拉人到山下,一次开4-5小时车,一次拉几个人,干了4天,获利600元。王某老婆也在赌场里做事,一天工资200-300元。25年1月11日准备再次接人时被抓获,涉嫌开设赌场罪。
办案经过: 王某夫妇被关后,他们的儿子找上的我们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的当天就预约第二天去会见,了解案件情况,详细了解他们与 “老王” 结识过程、参与赌场相关工作的具体情形,包括王某接送工作的具体安排、听从谁的指令、运送人员是否知晓是前往赌场;王某妻子在赌场的具体工作内容、是否参与赌场运营决策等。同时,向他讲解开设赌场罪的法律规定、可能面临的刑罚,稳定其情绪,告知其诉讼权利与义务。委托我们之前公安那边已经对王某进行了三次的提审,为了不让案件有更坏的走向,律师基本每周都过去会见,做好下一次提审的准备,让他们知道被提审应该怎么做。
代理结果:多次向公安那边表达律师意见,公安采纳律师意见,20天内成功取保出来。经团队内部多次研讨,确定以 “从犯认定与主观恶性较小” 为核心辩护策略。准备在后续诉讼阶段,围绕王某夫妇在赌场中作用轻微、受他人诱导参与、社会危害性不大等方面展开有力辩护,争取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从轻量刑。
曾泽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