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4 年 11 月,李某听信同村李某某所言,称能帮其注册公司贷款,还举例已帮李某舅舅成功操作。李某某强调正规贷款,要求名下无营业执照、未被起诉,且需等名额。当月底,李某某告知上海有名额,让李某办电话卡并索要身份证反正面照片。随后,李某前往上海,见到李某某会计,对方出示带章营业执照,称等银行安排后续事宜。办好后李某拿回身份证。2025 年 1 月 1 日,李某因涉案流水 20 万,以诈骗罪被刑拘。
办案经过:家属是在李某被羁押30天后才找到的我们,接受委托的时候已经确认公安机关已经将案件上报检察院进行批捕,留给我们开展辩护工作的时间极为紧迫。会见过程中,详细了解事件全貌,从其视角还原事情经过,包括与李某某的结识及合作过程、对注册公司贷款行为的认知程度、是否知晓可能存在诈骗风险等。同时,安抚李某情绪,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指导其如何配合后续辩护工作。多次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以电话、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书等方式,阐述我们对案件的观点。指出目前证据在证明李某主观故意方面存在缺失,仅依据现有流水及行为表象不足以认定其构成诈骗罪,强调李某可能也是受李某某蒙蔽,客观上实施的行为更倾向于轻信他人诱导,而非主动参与诈骗。
代理结果: 在与时间赛跑的过程中,我们律师团队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全力以赴为李某争取有利结果,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律师意见,在审查批捕的环节成功不予批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基础。
曾泽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