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历时多年的劳务派遣争议中,劳动者自入职以来虽与多家第三方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却始终在同一金融机构固定办公、接受统一管理。2024年底,该机构以“扰乱秩序”为由将其退回派遣单位,随后派遣单位在未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并错误登记离职原因为“辞职”,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经济损失严重。
李俊英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梳理劳动者八年来的用工事实,系统整理出大量包括组织架构、工作系统权限、工资发放记录、内部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指出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在管理、薪酬、考核等方面的混同与责任边界模糊问题。尽管仲裁阶段部分请求未获支持,但李律师通过详实的证据链与法律适用论证,成功争取到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及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共计7万余元,为劳动者挽回了实质性权益。
本案不仅体现了李俊英律师在复杂劳动关系中的专业判断与诉讼策略能力,也为同类“假外包、真用工”争议提供了有力的维权范例。
李俊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