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情
被继承人生前名下登记自有房产,未订立遗嘱、无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配偶、父母均早年离世,仅育有一子。当事人因办理不动产过户受阻,将社区居委会列为被告提起法定继承诉讼。代理律师整理户籍底册、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房产登记全套档案、居委会出具亲属证明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原告系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法院采纳全部证据,判决案涉房屋由原告单独继承,居委会配合完成过户手续。
律师点评
本案难点在于年代久远,户籍、亲属资料零散,且不动产登记曾存在姓名用字差异。办案核心是分层调取公安户籍档案、村居证明、不动产原始登记材料,互相印证亲属关系与继承人范围,排除其他继承主体。庭审针对被告答辩意见逐条反驳,论证被告负有协助过户义务,证据链条完整闭环,法院全盘支持原告诉请,顺利解决房产确权过户难题。
相关建议
长辈在世尽早订立规范遗嘱;无遗嘱继承时第一时间收集户籍、死亡、产权证明;过户受阻可通过继承诉讼确权,凭生效判决办理不动产登记。
莫美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