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少俊|时间:2023年02月09日|21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情:
郑某、唐某、欧某等4人通过发展员工,微信加粉,将有投资意向的人拉入建立好的投资微信群,然后通过互相配合,在群内宣传在A平台投资赚钱容易的信息,并且有固定的老师指导投资客在A平台上注入资金,郑某、唐某、欧某等人与同案的其他人控制平台投资的上涨和下跌,最终将投资资金骗走。案发后,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将同案的十几个犯罪嫌疑人抓获,郑某、唐某、欧某等人涉案金额高达130多万。
被抓获后,郑某委托了我作为其辩护人,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三个阶段,最终判决结果:郑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
律师点评:
郑某涉案金额达到了130多万,本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我在接受委托后,认为结合本案中郑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及退赃退赔的情节,认为量刑过高,最终经过庭审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3年7个月,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
律师建议: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目前仍是高发的态势,刑法的打击力度也是日益加大,一旦涉嫌犯罪,尽可能的在第一时间与律师取得联系,以便于更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