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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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过双方积极沟通,达成一致调解

发布者:唐迁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935人看过 举报

2024-03-14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室。

法定代表人:赵XX,公民身份号码330*************72

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X,北京XX执业

律师。

被告浙江XXXX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 (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华*******************(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公民身份号码33**************57

董事长。

某某

33*******************0,员工。

被告:马XX,公民身份号码330**********54,男,1991

127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号。

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与浙江XXXX集团有限公司、马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 1129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

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一、浙江XXXX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价款409991元,并支付违约金21000元,合计430991元,款于20231220 日前支付215496元,20231231 日前

支付215495元;

二、马XX对第一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杭州XXXX装配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98元,减半收取4449元,浙江XXXX

团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签章,本院予以

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唐迁律师(联系方式:15924255023) 唐迁律师,经济学学士,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公益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企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金华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120********9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综合、刑事辩护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1330120********93 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综合、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