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摘要
当地村民认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没有及时、充分公开集体财产管理、使用情况,村民委托本人寻求解决。
本人指导村民先向相关集体提交书面村务公开申请,但村委超过一般处理期限也没有任何处理;于是,村民申请乡镇一级政府监督处理;乡镇一级政府效果法定期限也没有处理,村民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镇政府声称已经书面责令公开,并非不作为。
裁判要旨
在案证据不能证明镇政府向村委处置村务公开申请进行调查核实,也不能证明镇政府书面责令该村委在合理期限内处理村务公开申请。因此,被申请人并未完全履行村务公开监督的法定职责。
处理结果
责令镇政府依法履行村务公开监督的法定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