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张银行卡走个账,给你几百块好处费”“帮忙用手机卡接收几条验证码,简单又赚钱”,面对这样的邀约,不少人因碍于情面或贪图小利而答应,却不知已踏入“帮信罪”的法律陷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近年来高发的新型刑事案件,主要针对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技术支持、资金结算等帮助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实践中,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物联网卡,出售微信、支付宝账号,甚至帮助转移犯罪资金、解封涉诈账号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帮信罪。即使行为人声称“不知道对方用于犯罪”,但结合其行为方式、获利情况、认知能力等,司法机关仍可认定其具有间接故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范帮信罪风险,需坚守“三不原则”:不出借、不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社交账号、支付账号等;不参与陌生人组织的资金转账、验证码接收等活动;不贪图不明来源的好处费、佣金,警惕“低风险、高回报”的陷阱。同时,要及时注销闲置的电话卡、银行卡,避免被他人冒用。若发现自己的“两卡”被用于犯罪活动,应立即停止使用,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