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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上游犯罪的“帮凶”必被追责

作者:石小平律师时间:2026年01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0次举报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高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成为实践中案件数量最多的洗钱类犯罪之一。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的“两高”最新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该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严厉打击上游犯罪的“销赃”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本罪的犯罪方法包括“任何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手段”,常见表现为:收受、持有、使用涉案赃款赃物,提供资金账户转移赃款,居间介绍买卖赃物,将赃款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等。需要注意的是,构成本罪需以“明知是犯罪所得”为前提,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据证据认定主观故意,防止不当扩大打击面,但明知或应知是赃物仍提供帮助的,仍将被追责。

司法解释同时优化了量刑标准,区分上游犯罪类型设置不同数额门槛,对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查上游犯罪、追赃挽损的,可依法从轻处罚。这一规定既严密了刑事法网,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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