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鑫坤律师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5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被告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原告处购买货物。自 2018 年至2019年原告陆续向被告送货,被告在支付了部分货款后,尚欠原告货款 43500 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
案件结果:
经过我方提供万象横的证据链后,法院查明,原告履行了供货义务,根据现有欠条等证据,要求两被告支付货款 43500 元,根据两被告在欠条上共同签字盖章的行为、两被告的关系以及前期付款的事实,两被告依法应当共同承担付款责任。原告关于货款的主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院支持原告诉求。
律师观点:
在接受原告委托后,律师与原告沟通后发现,案件案情比较简单,但是被告经济状况良好,仍旧恶意拖欠,态度恶劣。基于被告这种恶劣的态度,律师建议原告起诉后做财产保全。原告接受律师的建议后,做了财产保全,此举防止了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或判决前转移、隐匿、毁损争议涉及的财产,从而确保后来判决的有效执行,成功为原告追回了欠款。在涉及法律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尤其是碰到“老赖”“摆烂”之人,聘请专业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减少后续老赖转移财产,拿不到应有赔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