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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胜诉

作者:陈影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次举报
委托人北京某广告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署承揽合同,就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名下多处教学点装修事宜进行约定。合同签署后,委托人依约完成工程并经验收。但对方始终未能完成付款,委托人遂委托北京雷石律师事务 所代理案件。

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就现有的材料进行分析,虽然案涉工程经对方验收,但合同并未约定总价,且涉及多个教学点,每个教学点签字验收的人员不一致,且多名签字人员均已离职。除此以外,邮箱中的沟通记录仅仅显示各个教学点的工程总价,实际结算价格并没有直接证据予以证明。
在此情况下,我所代理律师多次联系对方公司名下的各个教学点,对其签字验收一事进行核实,并与邮箱记录中的联系人进行联系,将多处工程款逐笔核实,在起诉中做到了一一对应。
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交的验收单、邮件、发票等证据,综合原告的陈述,原告为被告完成教学点的改造升级施工具有高度盖然性,本院予以采信,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83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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