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23年底至2024年初,小李通过微信4次向张三(化名)转账6.5万元,另加其他生意尾款1.18万元。2024年10月27日,双方结算,张三当场出具《借条》:本金9万元,2024年11月15日前归还,逾期日息0.023%(年化约84%)。
到期未还,小李委托李术军律师起诉,要求全额9万元+利息5319.9元。
张三远程应诉,只认6万本金,辩称:
1. 借条系胁迫所写;
2. 已还3.7万元;
3. 利息属高利贷,应无效。
判决结果
2025年9月,云阳法院当庭缺席宣判:
1. 本金并非9万,核减“砍头息”后认定76,800元;
2. 已还款按“先息后本”分两段冲抵:
– 结算前超付利息直接折本;
– 结算后按年利率12.4%继续冲抵;
3. 截至2024年12月6日,张三仍欠本金42,948.08元、利息2164.5元,此后按12.4%计至付清;
4. 案件受理费1092元,张三承担517元。
案件心得
1. 律师是“计算器”
李术军把“9万-砍头息-超付高息-合法四倍LPR”四步算到个位数,法院直接引用附表,避免“酌情”打折。
2. 证据是“照妖镜”
张三称“胁迫”,却拿不出报警记录;李术军提交“书写借条全程视频+微信转账截图”,一举打碎“胁迫”说。
3. 利率是“高压线”
日息0.023%看似小数,年化84%已超四倍LPR。李术军主动降到12.4%,既保债权又避“高利贷”红线,法院全额支持。
4. 警示
借条不能“随手写”,结算不能“随便加”。想多收利息,先问律师算一算;否则一纸判决,9万变4万,还得替对方掏诉讼费。
李术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