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24 年 6 月 17 日清晨,雨。张三途经云阳县银海市场某路口时,一脚踩在被挖得只剩水泥的新路面上,仰面滑倒。原铺的防滑砖、盲道砖早在三个月前的天然气管道更新工程里被挖走,施工方迟迟未复原,也没放任何警示标志。
医院诊断:腰椎压缩骨折,司法鉴定十级伤残。报警后,警方建议“找A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张三决定打官司。
被告名单一长串:
① A公司(代建方)
② 某大型安装集团(总承包)
③ B公司(分包方)
④ C公司(业主单位)
四家公司互相“踢皮球”,共同口径:工程已完、路面已通、行人自当心。
判决结果
2025 年 9 月,云阳法院落槌:
B公司承担 70% 责任,一次性赔偿 X元;其余责任张三自负;其余三家公司不担责。
赔偿明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合计 Y元,张三实际获赔 X元。
案件心得
1. 律师是“破局钥匙”
四大被告皆聘律师团,合同、图纸、验收单堆成山。李术军抓住两点“死穴”:
① 工程虽完工却未验收,法定管理义务仍在施工方;
② 路面原设计为“防滑+盲道”,擅自降标为光面水泥,属“明显缺陷”。
凭此两点,他把三家单位成功“摘”出责任圈,锁定唯一有修复义务的B公司,避免“多头索赔”被法院驳回的风险。
2. 证据是“第二现场”
李术军第一时间调取警方监控、120 出车记录、天气证明,形成“时间—地点—缺陷—后果”完整链条;又固定了B公司“曾发生类似摔倒”的报警记录,坐实“明知危险未整改”。证据链一旦闭合,责任比例从“五五”拉到“七三”。
3. 赔偿是“算”出来的
伤残赔偿金按城镇标准 20 年、系数 10% 精算;护理期虽无鉴定,但用“医嘱+生活常识”说服法院支持 97 天;精神抚慰金压到 2000 元,既合理又避免上诉。每一分项都有票据或标准支撑,法院几乎全部照单采纳。
4. 警示
市政小开挖,三个月就能“吃”掉一条盲道。行人一跤,十级伤残;企业一赔,X万现金。施工单位若把“复原”当可选项,律师函和判决书就会教他“补课”。
李术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