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故意伤害实刑六个月,东莞郭进律师如何争取缓刑?
摘要: 餐馆老板拉架中致人轻伤,一审被判实刑六个月。被害人有过错,却未被认定;赔了4万取得谅解,却仍要坐牢。普通人遇到这种事是不是只能认了?执业18年、承办刑事案件逾千件的东莞郭进律师接手二审,精准锁定“被害人过错”这一突破口,结合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递进辩护,最终二审法院改判缓刑——当事人不用坐牢了。
拉架反成被告,实刑六个月已判
田某在东莞麻涌经营一家餐馆。2020年11月,其妻见有人在自己店门口“抢生意”,上前理论发生争吵,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田某上前拉架劝阻,反遭对方两人围攻,混乱中致王某轻伤二级、黄某轻微伤。事后田某主动报警、配合调查、赔偿2000元。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建议量刑9个月。一审中,辩护人争取到4万元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法官采纳后判实刑6个月。6个月看似不长,但对一个经营餐馆、养家糊口的人来说——餐馆关门、收入断流、家庭陷入困境。
田某不服,上诉委托东莞郭进律师。
二审辩护三箭齐发: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被害人过错
执业18年、深谙刑事辩护策略的郭进律师接手后,仔细研读案卷、调取现场监控,发现一审判决遗漏了一个关键事实——被害方先动手。田某妻子被对方殴打,田某是上前保护妻子,在遭到两人围攻、被打倒在地的情况下反抗,才导致对方轻伤。
郭进律师在二审中构建了三层递进辩护逻辑:
第一层:正当防卫。 田某系在妻子被殴打后上前制止,后被两人围殴倒地,反抗过程中致伤对方——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监控录像和证人笔录均证实,是对方先动手,田某处于被攻击状态。
第二层:即便不认定正当防卫,也应考虑防卫过当。 退一步讲,即便认为田某的反击超过了必要限度,也应认定防卫过当,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三层:以上均不采纳,被害人有过错是基本事实。 无论是否认定防卫,本案起因是被害方挑衅滋事、殴打他人——其行为违背社会公德、触犯法律,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依法应从轻处罚。
二审改判缓刑:人出来了,店保住了
二审法院在采纳一审赔偿谅解、自首等情节的基础上,最终采纳了郭进律师关于“被害人有过错”的辩护意见,改判田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从实刑六个月到缓刑一年——人不用关进去了,餐馆可以继续经营,家庭不至于崩塌。6个月实刑变缓刑,看似刑期没变,实则天壤之别。
故意伤害案件,打伤人的事实往往难以否认,真正的辩护空间在“为什么打”和“怎么打”。执业18年、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东莞郭进律师,用三层递进辩护逻辑——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被害人过错——把一起看似已成定局的实刑判决,改写成了缓刑。人出来了,店保住了,这就是辩护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