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述
《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未对自诉案件的刑期有所限制。在《刑事诉讼法》修正之前,由于自诉案件仅限于较轻微案件,因此,一般来讲,自诉案件的刑期较低。但是,在自诉案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尤其是扩大到一定条件的公诉案件之后,自诉案件就不再限于刑期较低案件。从理论上讲,被害人或被害人的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可以对任何符合条件的侵犯被害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提起自诉,而不问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的刑期如何。
——高憬宏、杨万明主编:《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实务卷·刑事审判篇)》,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509页。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新编版)·刑事卷V》 2017年9月版 第2824页 观点编号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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