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二百七十五条
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判期间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到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12月20日,法释〔201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新编版)·刑事卷V》 2017年9月版 第2832页 观点编号1383
6年
79次 (优于98.11%的律师)
224次 (优于99.45%的律师)
105243分 (优于99.63%的律师)
一天内
508篇 (优于99.88%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