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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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烧自己的东西也会坐牢

作者:刘锋律师时间:2026年08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次举报
2026-08-23

大家都知道,在公共场所放火构成放火罪;那烧自己的房子、烧自己的东西,总没事吧?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认识。只要火灾有蔓延风险,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就算烧自己东西,照样构成放火罪。放火罪是危险犯,不需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要具火灾备蔓延危险,危害公共安全,就算被消防扑灭,也已经构成犯罪。年满14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放火罪的量刑比较重,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3-10年有期徒刑;一旦放火致人死亡、重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作者简介】 火灾律师刘锋,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川省第一届火灾调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律师届独聘),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律顾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人,17年火灾调查、执法办案经历,熟悉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24年400+火灾案办理经验,深耕火灾、消防诉讼,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火灾类刑事辩护。

火灾律师刘锋,.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川省第一届火灾调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四川律师届唯一),四川省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97
  • 擅长领域:火灾赔偿、侵权、人身损害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1510120********97 火灾赔偿、侵权、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