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四川

张庆律师

  • 服务地区:四川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9:00-20:59

  • 执业律所:四川华民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320751608点击查看

A与B、C、D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张庆|时间:2020年06月20日|20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A与B、C、D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2)金牛民初字第6350号
原告A,
委托代理人A,四川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A,四川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
委托代理人A,四川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A,
第三人A,
委托代理人A,四川XX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A与被告B、第三人C、第三人D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A于2013年2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A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A撤回起诉,
审判员 李 玲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书记员 A
  • 全站访问量

    87610

  • 昨日访问量

    8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庆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