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贤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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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发布者:伍贤喆律师 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122人看过 举报

2025-05-15

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4) 浙 0304 民初 1840 号
原告:上海 XX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 公司”),系第 662242ZZ 号 “XX”、第 505959XX 号 “XX” 等多个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核定使用于第 33 类酒类产品。


被告 1:温州 XX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 公司”),运营 “XX”“XX 供应链” APP,销售 “XX 大师” 品牌酒类产品。
被告 2:浙江 XX 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 公司”),系原告二级经销商,经营范围含食品销售等。

二、原告诉求与理由

  1. 停止侵权:要求 XX 公司删除 APP 上的侵权产品链接并销毁库存;要求 XX 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

  2. 消除影响:要求 XX 公司在 APP 首页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3. 赔偿损失:主张两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300 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 21,520.50 元。


原告称,被告销售的 “XX 大师” 系列酒类产品中,部分为回收原告空瓶后灌装的假酒,侵犯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具体理由包括:


  • 青柠佛手柑风味产品未从原告经销商处采购,且瓶盖塑封膜无商标、溯源码异常,系假酒。

  • XX 公司 APP 显示的销售数据(如青柠佛手柑风味 “8564 人已购”)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虚假广告,实际销量仅数十瓶。

  • 被告在商品名称中使用 “XX 大师 - 嗨派儿”“XX 大师冰蓝” 等字样,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被告抗辩要点

(一)XX 公司

  1. 合法来源抗辩:主张青瓜风味产品购自 XX 公司,有进货凭证,且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2. 程序异议:认为本案与另案专利侵权纠纷存在竞合,应合并审理。

  3. 虚假宣传抗辩:APP 销售数据系广告公司随意设置,实际销量极少,未对原告造成实质性损害。

(二)XX 公司

  1. 部分侵权认可:承认 60 瓶青柠佛手柑风味产品来源不明,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主张其余产品均为合法渠道采购。

  2. 不侵权抗辩:青瓜风味产品购自原告一级经销商,系正品,且原告自身产品存在塑封膜无商标的情况,无法仅凭外观差异认定侵权。

四、法院审理与证据认定

(一)关键事实认定

  1. 商标侵权比对

    • 青柠佛手柑风味产品瓶身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且 XX 公司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构成商标侵权。

    • 青瓜风味产品因原告未能充分证明非正品,且存在运输导致的外观瑕疵可能,难以认定侵权。

  2. 不正当竞争认定

    • 被告在商品名称中使用 “XX 大师” 字样推广非原告授权产品,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与原告存在关联,构成不正当竞争。

    • “XX 大师 - 嗨派儿”“XX 大师冰蓝” 因缺乏实物比对且颜色、造型与原告产品不一致,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3. 虚假宣传确认:XX 公司 APP 销售数据经行政处罚确认为虚假广告,实际销量与宣传严重不符。

(二)证据排除与采纳

  • 原告线下小票:因无实物比对,无法证明所购产品为侵权商品,未予采纳。

  • 被告情况说明:与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记录矛盾,未予采信。

五、判决结果

  1. 停止侵权:XX 公司立即停止销售青柠佛手柑风味侵权产品;XX 公司停止在商品名称中使用 “XX 大师” 字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 赔偿损失

    • XX 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60,000 元(考虑其虚假宣传、主观过错等情节)。

    • XX 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20,000 元(仅针对 60 瓶青柠佛手柑风味侵权产品)。

  3. 驳回其他请求:原告主张的共同侵权、青瓜风味产品侵权及消除影响等诉求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六、裁判要点

  1. 商标侵权判定:销售者需对非正规渠道采购的产品承担更高的举证责任,若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或合法来源,即使使用近似标识也构成侵权。

  2. 不正当竞争边界: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即便未直接使用注册商标,只要可能导致混淆,仍构成不正当竞争。

  3. 经销商注意义务:作为品牌经销商,应对采购产品的来源和真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案件受理费:30,972 元,由原告负担 15,076 元,XX 公司负担 11,922 元,XX 公司负担 3,974 元。


伍贤喆律师(咨询电话:13816832562),主做知识产权业务和企业争议解决。代理过数百件发明专利以及相关的分析与评估...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23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刑事合规、著作权、商标、婚姻家庭、专利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1310120********23 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刑事合规、著作权、商标、婚姻家庭、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