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犯罪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试用期已结束,但感觉员工水平有待提高,还能延长试用期吗?

发布者:李坤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2日|分类:劳动纠纷 |462人看过

——案情简介——


甲公司是某市一家服装生产公司。2019 年 7 月,由于该公司的服装设计师相继辞职,因此该公司招聘了新的设计师小美。甲公司与小美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

可是,在一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甲公司发现,小美还不具备胜任这份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与培训。但甲公司认为小美在设计方面是很有天赋的,只是缺乏锻炼,如果与她解除合同有点儿可惜。因此,为了能够进一步考察小美是否能够胜任设计师这份工作,准备再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该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在员工的试用期结束以后,企业还能延长试用期吗?


——专家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时,该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只能对初次就业或者再次就业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如果在这期间,劳动关系没有中断,无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怎样变化,都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变相地再次约定试用期,此种行为是违法的。

本案中,甲公司在小美的试用期结束后,延长试用期的行为就是第二次约定试用期,这是法律禁止的。因此,在员工的试用期结束后,即便其水平有待提高,企业也不能延长试用期。



——实务指南——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认为有的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又认为该员工是有潜力的,希望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因此,就在试用期结束之后,延长试用期。企业这样做是有法律风险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只能与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不得在试用期结束后延长试用期。如果企业延长试用期,不仅会导致延长的行为无效,员工自动转正,如果延长之后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还会因此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责任。


因此,企业在实际中需要注意,不能延长员工的试用期。如果企业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企业认为员工有潜力,可以在其转正之后再进行培训,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