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犯罪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男子玩游戏找女陪练花14万后起诉要回。法院:属自愿赠与,不用退。

发布者:李坤律师|时间:2021年06月30日|分类:网络法律 |1078人看过

——案情简介——


原告何某(男)2019年通过“比心陪练”平台向被告马某(女)订购游戏陪玩服务,两人由此成为微信好友。一段时间后,原告主动提出通过平台下单比较麻烦,想按6000元/月通过微信直接支付被告陪玩服务费,但之后原告未按6000元/月实际支付,而是不定期陆续向被告支付。

2020年2月开始,原告对被告产生好感,开始追求被告,并在微信聊天中多次向被告表白,但被告向原告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网恋,不接受原告。

某次游戏过程中,原告称呼被告“老婆”,被告当即表示不能接受,并提出如果原告坚持要与被告网恋,被告将终止与原告之间的陪玩游戏服务,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关系日渐恶化。后原告认为被告欺骗自己,要求被告退还支付的款项及购买礼物的金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故原告诉本院,形成本诉。

——争议焦点——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一、本案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合同关系纠纷,还是不当得利纠纷;二、原告通过微信转账向被告支付的款项以及在网购平台购买物品赠与被告所支付的款项是否应当返还。

关于争议焦点一,原告以被告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原告违背真实意思与被告订立服务合同,并向被告支付高于市场收费标准的游戏陪玩款项及购买昂贵礼物为由,请求撤销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款143,526元(包括微信转账款69,760元、在网购平台购买物品款73,766元)。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系陪玩游戏的服务合同关系。期间,原告通过微信转账赠与被告相应款项用于购买化妆品作为礼物,并在网购平台购买物品赠与被告,被告接受了原告赠与的物品,双方之间形成赠与合同关系。故本案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在履行服务合同关系过程中,原告自愿赠与被告物品,双方之间又形成赠与合同关系。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利益,因此本案不是不当得利关系。

关于争议焦点二,原告通过微信转账向被告支付的款项以及在网购平台购买物品赠与被告所支付的款项是否应当返还。

1、本案原告以被告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原告违背真实意思与被告订立服务合同,并向被告支付高于市场收费标准的游戏陪玩款项及购买昂贵礼物为由,请求撤销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款。本院认为,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在“比心陪练”平台向被告订购游戏陪玩服务,被告为原告提供了陪玩游戏服务,双方的行为具有正当性,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被告有权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原告通过微信转账向被告支付的相应款项,系基于原、被告之间陪玩游戏的服务合同关系,具有合法依据,原告无权要求被告返还;

2、本案原告以被告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原告违背真实意思与被告订立服务合同,并诱导其为被告购买物品为由,主张不当得利予以返还。根据原、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被告并不存在诱导原告或主动要求原告为其购买物品的情况,且原告向被告主动提出为被告购买物品时,被告都明确拒绝,故原告的主张无事实依据;

3、原告向被告表白时,被告均明确拒绝与原告网恋,原告向被告表示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物品赠与被告,被告表示拒绝,让原告不要买,因此原、被告双方之间并没有建立起网恋关系。原告在被告表明不同意网恋,不要原告为其购买物品时,原告仍然赠与被告物品,且原告在微信聊天中明确表示其微信转账所送物品及网购赠与的物品,均系其自愿行为,不追究被告的任何责任,可以看出原告赠与被告物品时,并没有向被告表明是以双方建立恋爱关系为条件,因此,原告对被告的赠与属于一般赠与,无撤销事由,原告无权要求返还;

4、原告赠与被告的物品为化妆品、面膜、手袋、手表等,被告称这些物品其均已经使用。上述物品均系原告在网购平台购买,无法核实物品的真伪及价值,原告亦未提供相应的购物发票,故原告请求被告返还购买上述物品所支付的款项,于法无据。

——判决结果——

综上,原告以被告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原告违背真实意思与被告订立服务合同,主张撤销合同,并请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何某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170元,减半收取1585元,由原告何某负担。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