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圆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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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X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成功从轻辩护案例

发布者:叶圆维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5日 4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0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陈X、刘XX等十余人在永嘉县某镇,以敲诈勒索为主要手段,以强迫交易为常态,通过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手段,霸占控制该地区的液化气配送经营市场,共同参与实施了敲着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陈X、刘XX为首要分子,周某某等十余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办案纪实

本案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作为集团犯罪首要分子的辩护,叶XX从不构成黑恶势力的四大特征,及被告人陈X不应认定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进行辩护。然叶XX介入本案时间较晚,仅就陈X寻衅滋事罪一节减轻量刑。然被告人陈X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较为满意。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敲诈勒索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又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又目无法纪,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陈X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陈X对寻衅滋事罪能够自愿认罪,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各辩护人提出的相应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X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000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0000元。

当事人反馈

后被告人陈X提起上诉,并要求委托一审辩护人叶XX作为其二审辩护人

叶圆维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学士学位。擅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处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温州
  • 执业单位:浙江林海燕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320********2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