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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一赔十与假一赔三的法律认识

发布者:王翔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2日|分类:合同纠纷 |1264人看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家具公司因虚假宣传被判三倍赔偿!

近日,张先生将无锡某家具公司诉至法院,理由是认为该公司称自己是央视上榜品牌,涉嫌虚假宣传……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家具公司销售的家具没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产品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等的标识,构成欺诈,而且谎称自己是央视上榜品牌也构成了虚假宣传,遂判决其返还张先生8500元,并三倍赔偿其25500元。

实木费实木案例:

秦淮区法院认为,作为销售人员显然应当对相关规定有所了解,也应具备对“全实木”这种说法的普通认知。在销售中心应当对“全实木”概念有着正确理解的前提下,他们对郭先生显然构成欺诈。郭先生退货还款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他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成套家具时对款式、色系的统一有一定的要求和期待是完全正当的,对与相关商品配套的产品的退货还款的请求亦属正当。郭先生在交易时,与销售中心所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家具公司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家具公司应为合同相对方,销售中心与家具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郭先生向两名被告退还非全实木家具,被告返还相应货款34935.8元并支付货款3倍的赔偿金104807.4元。对与这部分产品配套的家具也作了退货还款处理。

家具与承诺不相符,使用说明具法律效力

记者在上述调查过程中购买的所有家具,店方都未能提供使用说明书。对此,国家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程师罗小提醒,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国家标准,企业生产的家具必须附上说明书。罗小说,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出售的家具必须提供家具使用说明,并根据家具的特点给出结构、材料、使用和保养的方法等。家具主要原辅材料的名称、特性、等级和使用位置等内容,这里指的主要材料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包括基本材料、表面装饰材料或填充材料。“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消费者买到的家具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与厂家承诺的不相符一审法院认为,家具店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售家具为菠萝格木,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以价廉的番龙眼木冒充菠萝格木,存在欺诈行为,黄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家具店退回家具款,判令家具店承担法律规定的三倍购买商品价款的赔偿责任,即318000元,店主冯某对家具店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消费品使用说明》将具有法律效力。”罗小说。

 

一审法院认为,家具店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售家具为菠萝格木,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以价廉的番龙眼木冒充菠萝格木,存在欺诈行为,黄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家具店退回家具款,判令家具店承担法律规定的三倍购买商品价款的赔偿责任,即318000元,店主冯某对家具店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家具店及冯某表示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佛山中院认为,家具店以低价材质的家具冒充高价材质的家具进行销售,属于欺诈行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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