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垂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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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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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一起18万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者:王垂军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综合咨询 |2777人看过

案件描述

这是本人代理并胜诉的又一例民间借款纠纷,男方作为借款人对外作生意因为资金链断裂,对外负债累累,并采取与其妻子离婚,协议离婚约定财产约归其妻子,债务约定归男方一人承担,以此来逃避债务承担。债权人在多次催讨无望后,找到本律师,本人指导并收集相关事实证据,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制定将借款人的配偶一同列为被告的诉讼方案,并在庭审中发表详实、充分、专业、到位的法律代理意见,取得法院的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借款人两夫妻共同承担归还借款债务,案件代理顺利实现诉讼目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顺利保障。
案情简介:
   俞某与何某是小学同学,何某借口作生意需要一笔资金周转,在2011年5月份向俞某提出借款15万元,在当月31日,俞某将现金15万元交给何某,何某出具15万元的借款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21日,但何某未能按期归还该笔借款,并在2011年7月再向俞某提出借款3万元周转,碍于情面,俞某在当月12日又将3万元现金借予何某,未明确还款期限。事后,何某以种种理由回避或推脱归还借款,另何某与其配偶谢某私下偷偷办理了协议离婚,通过离婚协议将财产约归谢某所有,债务归何某承担。俞某多次催讨无果。
代理过程:
    俞某在催款无望的情况下找到本律师,本律师根据其借款涉及的法律规定作了详细的咨询,指导及直接介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在确定借款的合意、借款交付等事实后,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对症下药,确定将何某及其配偶谢某列为共同被告,一同起诉到法院。
    被告何某庭审答辩及意见:
1、第一笔15万元借款本金已预先扣除12000元的利息,实际借款金额为138000元。
2、借款用途用于赌博
3、第二笔借款为替朋友借款并已还清。
4、两笔借款为高利贷借款不受保护。
    被告谢某庭审答辩及意见:
1、与何某在2011年10月24日已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归何某承担。
2、离婚前一年两人已分居生活,对何某的两笔借款根本不知情,不归她承担归还。
本律师代理原告发表的意见(要点):
1、两笔借款客观真实,被告何某辩称理由缺乏客观事实依据。
2、基于相关事实证据有理由认定两笔借款为两被告被告何某、谢某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被告共同承担归还。
4、离婚协议约定为两被告的内部约定,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判决结果:
本案经黄岩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后,采纳我方的代理意见,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依法已于2012年2月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何某、谢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俞某借款18万元及2011年6月22日起至生效法律文件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为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违约金。
本案判决后两被告没有上诉,实现预期的诉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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