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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是手段而非目的

发布者:丁飞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358人看过举报


诉讼是手段而非目的

一段往事不堪回首,年轻无知,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一段不幸的婚姻就此开始。

 逃离婚姻,开始新的生活。远离那个落后、信息闭塞的环境,走上新的人生舞台,接触新的人,成就新的职业。你有情我有意的恋爱开始了,当冲破心中的思想的禁锢重新走入新的婚姻生活。可是增进那段不堪的婚姻尚未结束,两个年轻人以自以为的方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那时的婚姻登记尚未联网,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历史以一种错误的方式成全了两个年轻人的婚姻,但是十几年过去了,孩子的户口,女方的社会保障等等无法建立,生活在两个身份中的“她”困惑了很久,终于有勇气向身旁呵护自己的男人坦诚了一切,他们夫妻两人不断前往民政局、派出所、乡政府寻求解决方案,依然无法解决,走投无路之时走进我的办公室寻求解决办法。

进过沟通,掌握经本案件事实情况,不同于虚构身份、虚假婚姻、骗取感情钱财的案件,眼前的“夫妻”该何去何从,他们在证明婚姻关系的道路上无路可走,我要好好的帮帮他们。

通过沟通交流了解到他们办理婚姻过程中的各项签名、手印都是自己,我们想到了笔迹鉴定,行政诉讼无法解决了,诉讼时效就是一大难题,直接导致败诉。想到婚姻撤销,明显不符合,婚姻无效也不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

思来想去还是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确定他们夫妻的真实身份,通过搜集他们生活中留存的各种信息,最终婚姻证载明的那个女人就是找我处理婚姻问题的女人,使得双方到民政局对婚姻登记信息进行了修正。圆满解决了埋藏在双方心里的一块心病。

虽然无法直接诉讼无法一次性解决双方的婚姻为题,但是借助诉讼证实双方的身份情况,最终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想想这应该就是律师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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