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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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主任律师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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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复杂案件的诀窍就两个字:“简化”! --装修合同纠纷案例

作者:胡长明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2次举报

胡律师经办案件很多,其中不乏复杂疑难案件。他总结经验,认为复杂案件的应对策略就是简化。简化,是律师的一种重要能力。他举例一宗工程质量案件,说明这种简化的能力的重要性。

案件简介:

XX装饰公司(下称“装饰公司”,是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与某基金管理公司(下称“基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装饰公司为基金公司在某某大厦新购的办公楼进行装修,工程期限为30天,工程价款为人民币215万元整。合同还特别约定由装饰公司代基金管理公司办理装修施工所需报建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合同对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进度、纠纷处理以及其他相关事宜都作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装饰公司完成了装修工程,双方进行了验收和移交,基金公司接收后投入使用。但认为有大量问题,重要的有:

1、报建没有及时办理,而是延后半年方才办理完毕(并为此被国土部门处罚)。要求代办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工作由于各种原因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完成)。

2、对该工程的质量不满意。

因上述问题,基金公司拒绝支付剩余数十万元的工程款。装饰公司遂聘请胡律师诉诸仲裁。

庭审焦点:

仲裁时,双方观点针锋相对,形同水火。对方律师提出洋洋洒洒五六千言的答辩和数百页的证据材料(包括大量工程缺失清单、验收记录单、整改清单、以及大量往来函件等),认为工程质量不合格,实际尚未竣工验收,付款条件未成就(付款条件除质量合格以外,还有竣工备案)。付款条件没有成就的过错在于装饰公司等等。总之是付款条件尚未成就,其不应付款。

律师策略:

对于复杂的案件,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对材料一一辩驳,则费时费力,还未必能轻易攻破。毕竟,工程的事情,确实容易产生瑕疵,很难让人100%满意。胡长明以登高望远的境界,采取“以简驭繁,不纠缠于细节”的原则,牢牢把握主要矛盾,紧扣“三个一”进行辩论,直指问题的本质与核心:即双方合同的性质、法律关系特征、围绕付款条件这一核心,论证付款的条件已经成就。“三个一”就是:一个关键证据,即双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工程已经合格竣工;一个基本事实,即被诉方实际接收了工程并投入使用;一条司法解释,即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得出结论:付款条件只有工程竣工且质量合格一个条件,办竣工验收备案登记不是付款条件,且无法办理的过错主要在于基金公司自身。付款条件早在交付时就已经成就。

仲裁结果:

经过激烈交锋,充分阐述论证,仲裁庭最终认定,双方合同有效,工程已经竣工并合格,付款条件已经成就,裁决基金公司支付工程款本金。但装饰公司的报建义务没有完全履行,故不支持违约金部分请求。

基于对胡长明的高度认可,该公司好几宗案件都委托他代理,均取得成功。




咏胡子律师 胡长明,大律师, 会打官司会写诗。  法庭舌战常胜将, 法律顾问为人师。 诗三百,情与志,  铁建道义律师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5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