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提纲
第一部分 企业用工模式设计 第一章 企业用工模式管理
第二部分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部分 劳动用工实务处理 第三章 工时休假管理
第四章 薪酬考核管理
第五章 核心员工管理
第六章 员工离职管理
第四部分 劳动争议解决 第七章 企业劳动争议管理
二、培训形式
企业内训
三、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工会干部及负责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公司总裁、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企业法务专员等。
四、培训受益
控制成本是企业运营永恒的话题。在劳动法律体制日益完善和苛责之下,违法违规操作不仅意味着用工衍生成本不能被节省,还有可能会导致企业被追究严格的法律责任。那么,在守法的情形下,是否能够最大化节约用工成本?是否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提升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绩效?企业应当如何进行劳动用工体制和制度的设计?如何在签署劳动合同时体现企业更多的用工自主权?企业在实施劳动用工制度和履行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守什么样的程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的着眼点是什么?本课程从实务角度出发,使受训者掌握依法设计、实施劳动用工管理体制和应对突发劳动争议的技巧,提高企业控制劳动用工成本和自主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能力。
五、课程特点
1、理论与案例相结合。本课程通过案例演示提高受训者处理劳动用工管理实务问题的能力。
2、实务操作技巧为主线。本课程讲述的不是法律如何规定,不是抽象的操作理念,而是具体实在的操作技巧。
3、直面企业用工管理疑难问题。本课程针对实务当中劳动用工管理者的疑难问题,结合实务经验,提供解决方案。
4、提供经典后续服务。培训与实务运用相结合,为企业提供风险评估、咨询、资讯快递、回访服务。
六、后续服务
1、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法律风险评估;
2、劳动用工管理实务免费咨询(一年);
3、劳动用工法律资迅快递(一年);
4、劳动用工管理实务回访和现场答疑(一年,每个季度一次)。
七、费用金额
18000元/次、年
八、主讲人介绍
主讲人:刘宇琦律师
刘宇琦律师,女,法学硕士,2001年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曾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稽核部经理兼法务负责人,吉林融鉴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部主任。现任吉林国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并购与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春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委员会委员。
刘宇琦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经服务的客户包括:科菲特饲料(长春)有限公司、劳士领汽车配件(长春)有限公司、凯世曼东方铸造(长春)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长春市亚奇物流有限公司、一汽集团某下属物流全资子公司等物流运输企业;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等金融机构。
刘宇琦律师擅长针对客户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法律知识培训,现已通过吉林省某培训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外训和为顾问单位提供内训达三十余场,其中,劳资纠纷解析、应对与防范,劳动用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等培训受到客户好评。
刘宇琦律师长期致力于劳动法律法规的研究,擅长处理企业劳动法律纠纷,策划公司劳动管理制度体系和企业劳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对企业并购、资产重组、企业破产中的劳动关系处理拥有丰富经验。
刘宇琦律师在某全国知名大型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担任劳动债权审核组负责人,全面负责劳动债权审核工作,接待债权申报职工近千人,审核债权金额数千万元。另外,处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12件,均已调解结案,不仅给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且有效确保劳动债权审核工作顺利开展,维护了公司的稳定,并为该公司最终顺利实现破产重整奠定坚实基础。
刘宇琦律师曾先后代理诉讼案件近百件,胜诉率80%以上,具有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如代理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代理某汽车产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件,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代理某省知名集团公司群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均调解结案,维护了客户职工队伍的稳定;协助代理某事业单位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侵犯财产权益纠纷案,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近2.4亿元;代理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纠纷案件,涉案标的近百万元;代理某资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9800余万元。
12年 (优于81.4%的律师)
69次 (优于97.86%的律师)
10次 (优于94.35%的律师)
10411分 (优于95.61%的律师)
一天内
14篇 (优于98.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