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刑事处罚中的主刑之一,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相比,它的处罚力度相对轻很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无需进监狱服刑,而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关押在看守所。那么,判处拘役是不是马上执行?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几日?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判处拘役是不是马上执行
是马上执行,除非是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在押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
罪犯需要收押执行刑罚,而判决、裁定生效前未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将罪犯送交看守所羁押,并依照前述规定办理执行手续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醉驾拘役可以不当天收监,可以有几天的准备安排家里的事情然后去看守所主动服刑,刑事犯罪当时收监,看守所有规定,所有的衣服和裤子上面都不允许有金属,不准用皮带,皮鞋也是不允许穿的,不能有鞋带,只能穿布鞋。看守所要对犯人严格检查,要脱光衣裤仔细搜,身甚至扒开肛门检查违禁品,不要穿有金属的衣服否则会被剪掉金属拉链等。进入看守所所有人员必须熟背监规,熟背刑法八条,熟背牢头狱霸这三项,拘役犯人每天劳动8小时。
二、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几日
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从判决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
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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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山律师